首页网站
信息公开
专项工作
内设机构
分支机构
党建工作
搜索
分会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支机构 > 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会 > 分会通知
授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指定医院的条件

  授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指定医院的条件

  根据卫计委关于《美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以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规定,授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指定医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 美容治疗床15张以上。

  二、临床主要(美容外科等)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50%;临床主要科室(美容外科等、)主任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30%。

  三、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四、医疗质量

  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实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新技术准入与风险管理制度,并落实,保证公益救助活动的安全性。

  五、病例

  病案首页上,各级医师签字符合病案首页填写相关要求,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病案首页诊断填写完整,主要诊断的正确率达到100%,病例内容书写完整,并由各级医生签字。

  六、制度

  (一)医院实行院长(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推进从业人员职业化。

  (二)建立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实行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

  (三)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及价格政策,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开、透明。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定位

  专科医院正式执业五年以上,良好运营,无重大医疗美容事故,社会口碑良好,信誉度高。

  八、专科医疗美容医院医护人员关注弱势群体、富于爱心、乐善好施热衷慈善公益事业。


地址: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2层202-14
邮编:100036 邮箱:xxb@capa.org.cn 办公室电话:010-67091219
版权所有 ©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京ICP备18002715号-1 网站管理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微信视频号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