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要求,现在对举报信息进行说明,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以下七种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查处。分别为:
A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B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行为;
C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行为;
D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
E医疗美容机构在开展注射美容医疗服务时存在使用非法医疗设备、非法药品等不规范医疗行为;
F违规医疗美容培训现象;(见行动方案说明)
G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见行动方案说明)
属于以上七类涉嫌“非法”行为的现象,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选择一项或多项,提供具体的“非法”线索(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具体涉嫌违法证据等),并且提供您的具体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邮箱等。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
2017年5月
http://www.nhfpc.gov.cn/zhjcj/s7889/201705/9ce7c9938fb94d319270e8488c9acdc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