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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基金会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召开基金会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整形美容行业专家、学者、企业家、医疗机构负责人: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民政部批准成立。该基金是由政府部门资助、国内外社会组织及个人定向捐赠、社会团体自有资金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的整形医疗救助与修复事业的专项基金。为更好的体现基金的公益性,探讨基金的管理运行模式,使基金的运作更加公开、透明,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管理委员会拟召开“基金会工作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讨论基金会成立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设立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充分调动和利用有效的社会资金,结合自身行业优势,整合各医疗整形美容机构资源;通过医疗救助的形式为符合条件的群众等提供有效的医疗整形修复服务,并对救助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从而帮助越来越多的为需要救助的病、残、伤群体提高生活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和社会负担、创造了一定的社会价值。

(二)探讨成立基金会对医疗整形美容行业的影响
 加强医疗整形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度,促进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促使整形慈善事业不断向纵深发展,也必将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不可估量的现实和历史作用。

(三)研究基金会的工作模式
1.基金的设立
2.基金的筹款模式
3.基金的管理和资助
4.专家团队
5.救助中心和医疗机构

(四)商讨基金会的公益性保障
 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基金会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二、参会人员
(一)基金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医疗整形美容机构负责人、专家,从事社会工作管理和研究的学者
(三)从事医疗整形美容设备生产和供应的企业负责人
(四) 相关新闻媒体代表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12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深圳宝轩酒店
酒店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4055号城市天地广场裙楼(详图附件)酒店电话:(0755)25678888

四、参会费用
会议不收取费用,参会人员交通、住宿自理,不负责接站工作。

五、回执
请参会人员填写《回执》(见capa.org.cn下载专区),并于2011年12月5日前传真至我单位,以便安排会务工作。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美如    李晓丽
电  话:010-84205828
传  真:010-84205828
邮  箱:zzxjjh@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甲11号维特写字楼603
邮  编:100029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救助与修复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22日
校核:李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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