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病例资料
62例患者均来自本科门诊被确诊为面部黄褐斑[1],且1个月内未接受祛斑药治疗(包括内服和外用药等),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皮损多成片状分布于额头、面颊、下颌或混合存在。其中女性56例,男性6例,年龄25-48岁,平均(34.7+5.5)岁;患病时间1-20年,平均6.7年。Wood灯检查符合表皮型52例,混合型l0例。排除标准:合并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和肝肾功能不全等系统性疾病、1个月内接受日光曝晒等日晒伤、3个月内服用光敏药物或异维A酸类药物、有化妆品皮肤过敏史及其他严重的皮肤病患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口服避孕药者、瘢痕体质、对疗效的期望值过高以及不配合治疗者等。将62例患者根据就诊的先后次序随机分配进入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1例/组。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情轻重、病程等方面均无统计学差异,有可比性。
1.2 药物与仪器
薇诺娜果酸系列(浓度为20%、35%、50%、70%的果酸液和中和液、洁面、保湿、面贴膜、防晒等配套产品)和左旋维生素C/E淡纹亮肤精华液(含10%左旋维生素C)均由昆明贝泰妮公司提供、复方木尼孜其颗粒(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超声波导入仪(B-6281广州)、Wood灯(上海希格玛公司)。
1.3 治疗方法
治疗组:按照果酸操作使用手册推荐步骤,以20%浓度的果酸停留1.5-3min为起始浓度和起始时间,其后依次为20%(3-5min)、35%(1.5-3min)、35%(3-5min)、50%(1.5-3min)、50%(3-5min)、70%(1.5-3min),若患者耐受,则依上顺序逐渐增加浓度和时间,如患者出现不耐受则下次治疗维持该浓度和时间,之后用中和液中和后,在患处使用超声波导入仪导入左旋维C/E淡纹亮肤精华液10min,最后用舒敏保湿面贴膜敷面同时冷喷30min后,去除面贴膜并清洗,并全面部涂抹舒敏保湿特护霜和清透防晒霜,嘱每晚患处外用左旋维生素C/E淡纹亮肤精华液。果酸每3周1次,共7次,左旋维生素C/E淡纹亮肤精华液患处导入每周1次,并给予口服用复方木尼孜其颗粒,每次6g,每天3次,均连续治疗18周。治疗期间嘱患者注意保湿和防晒。对照组:口服复方木尼孜其颗粒6g/次,每天2次,同时患处外用左旋维生素C/E淡纹亮肤精华液,每晚1次,连续用药18周。2组患者均在治疗期间停用其它方法或药物治疗。2组均每月观察随访1次,并记录其不良反应,在治疗结束后第2周评价疗效。
1.4 疗效观察
1.4.1 临床评分方法和标准[1]:皮损面积评分:0为无皮损;1为皮损面积<10cm2;2为皮损面积lO-30cm2;3为皮损面积>30cm2。皮损颜色评分:0为正常肤色;1为淡褐色;2为褐色;3为深褐色。总积分=面积评分+颜色评分。评分法下降指数计算公式:下降指数=(治疗前总积分一治疗后总积分)/治疗前总积分。
1.4.2 疗效判定标准[1]:基本治愈为肉眼视色斑面积消退≥90%,颜色基本消失;评分法计算治疗后下降指数>0.8;显效为肉眼视色斑面积消退>60%,颜色明显变淡;评分法计算治疗后下降指数≥0.5;好转为肉眼视色斑面积消退≥30%,颜色变淡;评分法计算治疗后下降指数1>0.3;无效为肉眼视色斑面积消退<30%,颜色变化不明显;评分法计算治疗后下降指数<0.3。显效率:(基本痊愈例数+显效例数)/完成例数×100%;总有效率=(基本痊愈+显效例数+好转例数)/完成例数×100%。
1.4.3 安全性评价:治疗前后采集空腹静脉血备检测血常规、肝肾功能;治疗期间观察并记录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全身和局部不良反应情况(红斑、水肿、水疱、色素沉着、色素减退等)。
1.4.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5.0统计分析软件对2组显效率和总有效率进行卡方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