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试行稿)》颁布
2014.09.15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项目部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试行稿)》颁布
受邀嘉宾与新闻媒体出席此次媒体发布会
曹秘书长发言主持
张会长与嘉宾合影
2014年9月12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在北京国二招迎宾馆举办了中国首部《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试行稿)》媒体发布会。出席发布会的领导有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会长张斌先生、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秘书长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赵振民教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副秘书长和北京市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会长吕鹏先生,办公室主任曹德全先生。出席的嘉宾还有《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李森愷教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李健宁教授、空军总医院刘玮教授、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吴文念教授、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纪柳教授、北京伊美尔集团行政院长丁阳先生。以及协助方艾尔建中国区总裁赵萍女士。
会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介绍推广了中国首部《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试行稿)》(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估完善和实施改进的最新进展。
一、《评价标准》的制定宗旨
目前,中国整形美容行业发展迅速,但管理滞后,在发展中存在一些不利因素,针对此类现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于2012年3月28日发文,委托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制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体系》(2012年的49号文)。为此,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将配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医疗整形美容行业的监管,使求美就医者对医疗美容机构的选择有据可依。
《评价标准》旨在推动医疗美容机构健全内部管理,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求美就医者的安全,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医疗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方便求医者辨识和选择规范可信的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服务。
二、《评价标准》的内容
《评价标准》包含三个部分,一个是医院的评价标准,二个是门诊部的评价标准,三个是诊所的评价标准。每个《评价标准》都包含以下四个部分:整形美容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管理、患者安全,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服务。
因为它的基本标准不一样,所以制定的评价标准也不一样。为更规范地执行《评价标准》,协会专门制定了《否决标准》,在评价过程中或在动态跟进过程中发现医疗美容机构涉及违法违规经营时,如欺诈消费、超范围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或材料,专家可凭借《否决标准》就违规项进行一票否决,并上报卫生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第一轮评价结束之后,协会网站向全社会公布结果。
评价证书的有效期与医疗美容机构的评价周期相同均为三年。评价证书有效期满后,医疗美容机构不得继续使用元评价证书。医疗美容机构的等级标识必须与评价证书相符。
三、《评价标准》的特点
2013年6月,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启动了《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试行稿)》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评价标准(试行稿》的起草,接下来预计在北上广等7个省(市)17家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管,促进医疗美容机构的内部管理。 同时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
会上,赵振民秘书长介绍了《评价标准》试行稿的8个特点:
1、医疗整形美容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自愿报名
3、动态跟踪
4、提高执行力
5、注重教育、科研
6、美容源于健康
7、文化建设贯穿于始终
8、边试点,边完善,边推进
北京伊美尔集团行政院长丁阳先生认为,《评价标准》有三个有利于:
1、有利于我们消费者。
2、有利于我们行业。
3、有利于我们医疗美容机构。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张斌会长认为,此次颁布的国内首部《评价标准》将把我国的医疗美容行业全面推向新的发展阶段。